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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招事业单位人员

来源:点击开州人才网 时间:2017-04-27 作者:点击开州人才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面向户籍在开州区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面向社会招聘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面向开州户籍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对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

4.在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开始之日前,须已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5.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7.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对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一)款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对象须为2013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报考时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未就业贫困毕业生。

2.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报考对象户口须在开州辖区内。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本次报考时户口尚未迁转回开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报考时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

3.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报考对象须为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1)开州区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人员;(2)开州区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3)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及以上但未提供基层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四、报名

(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各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统一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5)执行。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一览表》,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或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在面试前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如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以及考生在笔试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考聘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刻取消其考聘资格,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报名时间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卫生类岗位咨询电话:023-85920105、非卫生类岗位咨询电话:023-52218882。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5月8日上午9:00时—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时期间,登录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网址下同)首页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网上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网上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至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2017年6月2日下午24:00登录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网上报名已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之比)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无法递减而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可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还已缴的笔试考务费,或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两科。两科各一套试卷,分值各100分。各项成绩按均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卫生类岗位

卫生类岗位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科目主要测查《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题目占30分,《医学基础知识》题目占70分);《专业科目测试》主要测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8: 30—10:00;

《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10:30—12:00。

考生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

2.其他类、贫困生类岗位

其他类、贫困生类岗位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8: 30—10:00;

《管理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10:30—12:00。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

(三)相关事项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递减、招聘岗位取消、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的开考比例降低情况,以及考生笔试成绩等事项,均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看。

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5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网上自行查看。

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资格审查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落实现场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审查人员、验证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审查签字,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下午17:00时。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必须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一)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4楼(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开州区汉丰第五小学斜对面)。

(三)现场资格审查资料。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1.《开州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见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原件。

4.对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考生,若为开州区外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原件;

5.报考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贫困生类型,出具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2)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3)属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重庆市政府确认并加盖鲜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为1:2。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则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指标(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试报到的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招聘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0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该考生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录用普通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时,按照考生的属地管理,须提供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关于考生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书面审查意见;同时考察组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时,考察组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着重核实档案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资料和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用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本《简章》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现场抽签确定考生选择聘用单位的先后顺序。

拟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除《岗位一览表》中规定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外,卫生类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对应专业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才能申请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除《简章》已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聘用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023-52299189(开州区纪委派驻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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